本帖最后由 楼晓峰 于 2015-6-16 10:01 编辑
大考满分 原中共中央书记处书记,十七届中央政治局委员、常委周永康涉嫌受贿、滥用职权、故意泄露国家秘密一案,由最高人民检察院侦查终结,经依法指定管辖,由天津市人民检察院第一分院向天津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审查起诉。自进入司法调查以来,办案机关依法办案、文明执法,讲事实、讲道理,充分体现了我国司法的进步,使周永康认识到自己违法犯罪的事实给党的事业造成的损失,给社会造成了严重影响,再次表示认罪悔罪。 2015年6月11日,天津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对周永康作出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财产;犯滥用职权罪,判处有期徒刑七年;犯故意泄露国家秘密罪,判处有期徒刑四年,三罪并罚,决定执行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财产。 周永康当庭表示,服从法庭判决,不上诉。
现年七十三岁, 党龄六十一年, 工龄五十九年, 大学文凭。
身为中央要员, 接受勤政、廉政考试无数次, 却在一次次的反腐考试中 屡屡失分。
浑浑噩噩,稀里糊涂, ......
终于,在 审判自己的法庭上, 恍然大悟, 并且得了个 答题大满分—— 犯法有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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