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略说一首五律的用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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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2-12 13:00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本帖最后由 征服 于 2017-2-12 13:05 编辑

略说一首五律的用韵

请大家先来看这样一首:

赏花又葬花,累至日西斜。
征服似无数,搓跎可有些。
闲来扯诗义,死去恨篱巴。
若作香江客,气醒陈白沙。


这是梅花山人先生贴到笔者某帖下的,其他诗友也贴了几首,笔者尝试答复,却不只一次地被删。之前那帖“中国当代律体韵文名家”被删已让我心境大差,及至以上答帖又一再被删,便没有心情再在诗词理论版块发帖了,有关答帖都发到了别版。

看到这首中斜、些与巴、沙通押后,心境更是差到极点,实在没有半点心情再凑此等简单说事论理的律体韵文了。但是,以上交流毕竟是发生在诗词理论版,若不回上一帖,恐怕于礼有失,便想换个方式,尝试对其用韵商榷一二,并将先期答帖附上,以体现礼尚往来。

这显然是一首五律,具体用韵不甚清楚,作者疑是广东人,看来东南韵或粤语韵的可能性极大。诚如是,似应明确标出为宜。中古平水韵的可能性极小,因为普天之下早已没有哪怕是一人还能读得出、听得懂中古读书音了,料想作者也不能。我又不是古人,跟我玩中古音岂不是找错了对象!

五律首句用韵古已有之,未尝不可。关键是斜、些按现代读书音与巴、沙根本不能通押,采用此等字眼与我这个没有东南韵和粤语韵背景的初学者交流,窃以为毕竟不宜。进而言之,来香港诗词论坛交流的朋友未必都是香港人,全国各地的读书人也不少,能操一口流利普通话者比比皆是,还是适当照顾一下这些人的观感为宜。屏间切磋本来就是交流,采用共同语言才好。当然,若是梅花山人先生没上过学或者普通话水平极差,则又另当别论。

若按传说中的《东南韵》来衡量,五个韵脚字似乎均属麻韵,倒是可以将就。可是,句中平仄也有不止一处值得商榷之处,这就更加令人费解了。比如尾句“气醒陈白沙”中的醒字显然是作平声用的,而白字又是入声字,若按《东南韵》,尾句平仄关系为“仄平平仄平”,如此一来,即便请央视中国诗词大会的达人们来读,也会读成“仄仄平平平”,此处律句本来应有的音乐美便荡然无存了。

笔者并不认识梅花山人其人,人家主动赐玉交流无论如何也是一件好事,只是在下有个吟诗、读诗的习惯,觉得八句四十字中就有这么多严重不和谐音,严重破坏了音乐美,也会严重影响交流效果,才冒昧提出商榷的。但愿梅花山人先生能理解在下的一片苦心,也衷心希望其他旧韵拥趸尽量注意交流场所的具体语言环境,在粤语区就用粤语韵,在东南一带就用东南韵,在全国其他地区就用现代读书音,进而切实还律句以舌间耳畔的音乐美,而不是躲进自行营造的象牙塔里纸上谈兵。



附先期几个答帖,恕不一一作复:

咏怀
                       ——兼答瑞丰堂先生
世间风雅客,谁敢斗疏狂。
一进诗词院,便拆平仄墙。
漫天长短棍,遍体重轻伤。
他日吟风起,应飘碧血香。


瑞丰堂先生原玉:
平生格局小,未用大人望。
耕种三分地,维修一院墙。
玫瑰常有刺,桃李岂无伤。
但做凭心意,不求满手香。



记梦
吟风昨又过瀛洲,忍见诗朋坠蜃楼。
救起大神三五个,满街小鬼倩谁收。

注:瑞丰堂君原玉已被针叶林删除。



答学堂窝人&梅花山人先生等
一众风骚客,几声平仄歌。
终嫌诗者少,始信匠人多。
皴腕穿金袜,糙踝戴玉镯。
满眸脂粉色,疑是女儿国。


疑是女儿国,可怜男子多。
窃得今日镲,呼作宋时锣。
在外惧新韵,居家怕老婆。
每逢吟者劝,始敢动干戈。


学堂窝人原玉:
征服平水韵,唱响大风歌。
新岁鸡啄凤,专家马产骡。
针叶林逐梦,梅花山镇魔。
救诗如救命,还靠炼丹多。


梅花山人原玉:
倡新贬旧韵,废话一箩箩。
满嘴车大炮,每文装屁多。
许身应不算,求救似无和。
西北东南去,狂吟披发歌。


狂吟披发歌,马甲乱如魔。
剑指千秋死,万般名废多。
东南有声响,西北无人和。
本是白云客,黑旗满地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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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2-12 13:44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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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2-12 15:46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这个贴子谈论诗词,不要锁了,至于征服先生与针叶林版主之间的误会,可以协商,不要用警告删除,这是个人见解,其他版主诗友也可谈谈见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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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2-12 15:51 | 显示全部楼层
北山钓者 发表于 2017-2-12 15:46
这个贴子谈论诗词,不要锁了,至于征服先生与针叶林版主之间的误会,可以协商,不要用警告删除,这是个人见 ...

逮个蛤蟆就要挤出脑白金的意思。跟帖里面打个油,也拿出来上纲上线。这种诗词讨论有多大意义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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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2-12 16:22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如观 于 2017-2-12 16:28 编辑

任何诗人在公开发表诗文及言论后即对公众利益构成影响,必须接受公众监督。

在享受被人赞誉的同时,也必须准备接受别人的批评,古今诗人包括“诗祖”李白在内一律平等。只要你的论文有论点、有论据,并且没有明显的主观认识缺陷,且没有触及坛规都应允许发表。我们应充分给予诗友们辩论的权利、尽量给予诗友们展示诗才、诗艺的空间。

但是反对不举证就直接给一些诗友盲目下定义、盲目对诗坛的一些现象下定义的行为。这样的行为容易引发诗友们之间的争议,引发诗坛的不和谐。

个人认为楼主的这篇文章还算是有论点、有论据的,并且文中所指出的所示作品不合格律的缺陷也是基本正确的。所以还是应允许讨论的。至于所说的删帖等事宜需要与针叶林先生等人继续进一步沟通即可。

欢迎楼主经常来此发表观点,并且同时要拿出有理有力的证据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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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2-12 16:38 | 显示全部楼层
如观 发表于 2017-2-12 16:22
任何诗人在公开发表诗文及言论后即对公众利益构成影响,必须接受公众监督。

在享受被人赞誉的同时,也必须 ...

这首诗还真不是出律的事情,他只是不高兴别人用平水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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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2-12 17:31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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