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额,这个可能和一个人的词风有一定的关系,或者写作中的思路吧。
就拿这个丢竹杖句来说,咱说说因果问题。(当然只一家之见,不见得准确)
弄诗词,如果写了因,那么,读者即知道了果,因此,便不需要将果再写出来了,我认为这是诗词的基本常识。
因为诗词,是一种精炼性的语言,而应该用有限的语言来表现更多的元素、情感、思想。除非已经到了“技穷”的地步,那么这叫“凑”。
同时,诗词应发挥读者的窥探欲和联想性。
说件事情,不必要将其说透,半遮半掩的女人永远比一丝不挂的女人显得更有魅力和可探究性。因为半遮半掩中,有窥探的欲望,这种窥探的欲望,往往就是诗词创作人想给读者的效果。
另外,不说透,意味着可联想,诗词的魅力,也便在于此,君不见李商隐的东西,后世解释有很多种版本,每个版本还都说得通,当然,写词则大大的没有必要,但词的联想性在于对结局的猜测,就如一个电影,没有交代结局,但最后一个镜头是一轮红日海面升起或是一玩明月江上落下,都能给观者以无限的遐想。
这也是“沉郁”的表现形式之一。
我想我说了这许多,大致应该说得比较清楚了吧,对您丢的那竹杖,可能会有借鉴。若您还不清楚,请参见本人《长调艳词创作心得》一文,不一定全对,只供参考。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