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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9-26 01: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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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请教文芒先生:填词为什么平仄非得迁就御颁的词谱?词的要素难道就只在内容服从形式,而不能反过来内容决定形式,也就是形式服从内容,使旧形式能随内容出新而出新吗?这个问题,在传统诗界,其实早在上世纪五六十年代就已经达成了理论共识。您举出本人这首词中有那么多不合词谱要求的平仄处,以及所谓出律处,究竟曝露出了问题在词谱原本在格律化上一开始就出了“不完全化”的问题,还是。。。。?
2)又如果照词谱的平仄要求来改,那么会把诗歌创作原本灵感所尚的“第一感觉”改到一点不剩的结果,会是什么?女人的小脚放大了,男人的辫子减掉了。御颁的词破一破,为什么就不可以?
3)本帖想认真告诉您,并与您认真讨论的是,您如今还在当做金科玉律信奉的知识体系以及由此支配所走的路,三十年前俺就学过走过,并深深感觉到如此下去的结果,复兴传统诗词的可能性以及机会,因有前史之鉴,所以对于走回头路者,是可能性几乎为零有的。就算是有,也大多可能再浪费掉丧失掉。因为,那是一条不免导致未老先衰,屠戮诗词发展最需要“精神自由”和“创作自由”的老路。“逝者如斯夫”云云,感叹的就是这个道理。“任何人不可能把两只脚同时插进同一条河流”,劝说的也是这个道理。“任何一棵树上,绝对不可能有两片树叶是一模一样的”,说的是个性存在与发展是绝对的。词谱把所有乐意插进相应语言艺术河流里的两只脚,企图令其插进同一条河流里,可知原始目的出自抬高科举门槛,故行御颁者的“格律化”所行原本为主观唯心主义“霸道”的真可以!这一点必须批判扬弃!,不批判扬弃,则不能努力恢复诗词诞生之初为新生事物时的“个性自由”与“创作自由”。好使诗词复兴能以“返璞归真”为新生。
4)您如果按自己热爱自由的人格本性,热爱自由的语言感觉,把御颁词谱放在一边,真正自由自在、自由伸展、自得其乐、自鸣得意地创作一回可谓“由体的诗词”,然后再拿来与御颁的词谱对一对,看看究竟会不会破格?会不会出律?云云。相信这样的经验,写古典诗词的每一个人,都一定有过。只是有人宁可泯灭“第一感觉”,也要把自己重新装回词谱里。相反,有人天生不愿意。愿意是个人自由,不愿意也是个人自由。人各有志,岂能强求。两者和谐共存,坚持相互学习,不要相互伤害,那就好。在此前提下,缘自"文人相轻"的创作竞争,就是“积极竞争”。
5)您有没有用现代科学思维方式,认真研究过比如七言诗平仄任意组合形成的“全概率统计事件组”,以及其中包含着“最大概率事件”“中小概率事件”与“最小概率事件”的分布规律。这也就是说,您不管怎么随意乃及怎么刻意来写,结果所得平仄组合都必然不出其中,故可谓“律宗”者,究竟有限含有多少种用来自都导致”律变“的可能性?以及转化为现实性的必然性即合理性?
总之,来源与总结创作实践经验的理论,再回到创作实践中去时。同理,崭新的理论会引领崭新的创作实践,陈旧的理论会支配陈旧的创作实践。选择在个人,这就叫“文责自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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