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小于今,唐崔颢之名诗《黄鹤楼》百读不厌,每读必有新获。《黄鹤楼》诗云:“昔人已乘黄鹤去,此地空余黄鹤楼。黄鹤一去不复返,白云千载空悠悠。晴川历历汉阳树,芳草萋萋鹦鹉洲。日暮乡关何处是,烟波江上使人愁。” 此诗好就好在,对景忆人,脱口而出,行云流水,自然宏丽,且兼具风骨,苍劲而意远。 正因为此诗写得太好了,因此对此诗所产生的一些话语,尤其是后人对此诗所生成的有关评价性的话语就多了起来。 话语之一:唐人七言律诗,崔颢《黄鹤楼》为第一。 话语之二:李白读了此诗,也只能是“眼前有景道不得,崔颢题诗在上头。” 话题之三:《黄鹤楼》诗有不合律的地方,却仍然可以称为七律。 由于有了这样的评价话语,今天就有人据此而认为,崔颢的诗才是超过李白的,他的这首七律是天下第一的,而天下第一且超过李白诗才的律诗都可以不讲格律,所以,我们今天写律绝诗时就也完全可以是不合格律的! 我对这种引经据典而作出如此推断的人,不知该对他作如何的评价!因此只敢说这样一句话,这种人要不是心怀叵测和别有用心的话,那么,至少,他是只知世上对《黄鹤楼》诗评价的几种简单的现成说法,而不知就这些说法还有为一般人所不知的许多史实考证在。 据我读今人傅璇琮先生的《唐代诗人丛考》一书所知,崔颢的“诗歌的数量虽不多,但他在当时却享有盛名,在唐人著录中,崔颢往往与王维并称。”傅璇琮先生为证明这个论断,大量引述了《毗陵集》、《全唐文》、《旧唐书》和《新唐书》等著名史籍中所有能见到的对崔颢事迹的记录,以此来客观公正地给崔颢在他那个真实生活的年代里的诗名定位,即他享有盛名,名气与我们今天大家都熟悉的当时的名诗人王维相当。因此,在我所涉猎的古籍中,我至今还没有看到哪一个唐人有过哪一篇文章或记载说过崔颢在当时的诗名就超过了李白,或者是相当于李白的话,更没有看到任何唐人说过崔颢的《黄鹤楼》诗是七律第一的有关评价。 那么到底什么时候才将李白搬出来与崔颢一论高低,并将《黄鹤楼》诗高称为七律第一的呢?是隔了一个朝代以后的宋代!到了宋代以后,崔颢的评价才更进了一步。宋代的严羽在他的《沧浪诗话》一书中的《诗评》一节里说:“唐人七言律诗,当以《黄鹤楼》为第一。”另外,宋代的计有功在他的《唐诗纪事》一书中说:“世传太白云:‘眼前有景道不得,崔颢题诗在上头’。遂作《凤凰台》诗较胜负。恐不然。”此二言一出,从此宋和宋以后崔颢和其《黄鹤楼》一诗的名声便陡然鹊起,名气也猛然飙升。 宋严羽“唐人七言律诗,当以《黄鹤楼》为第一”之言的关键词为二,一是说诗体,《黄鹤楼》诗是七律;二是说此诗的诗意,《黄鹤楼》诗在唐七律中为第一位。 那么,崔颢的《黄鹤楼》诗到底是不是七律呢?大概是我读书不富不广,至今我没见过哪一个唐人曾论及过这首诗是不是七律。而等到宋代的严羽下断论说它是七律后,倒是有人曾对此诗是不是七律而发生过很大的质疑的。最突出的就是清康熙四十四年(公元1699年),谕示编制《全唐诗》,共九百卷,将当时所得见的唐人诗作悉予囊含。当编到崔颢的这首《黄鹤楼》诗时,辑集诸词臣对它的体裁类属发生了争议。说它是“七古”吧,它的平仄显得特别怪异,且古无此例;然而要说它是“七律”吧,则其平仄又不顺,加之颔联又未切对,弄得诸词臣一时不能决断。于是只得恭呈御览,恳赐核夺。康熙皇帝览奏,一时亦为之而茫然!最后也只能是于早朝时,再与词臣和众卿共商。这时候,有词臣启奏说,臣闻前朝宁宗之世,有严羽在其《沧浪诗话》中明白指出:唐人七律诗,当以唐人崔颢《黄鹤楼》为最优。此说距今四百余年,并无异议。陛下可据以昭示,纳入唐人七律诗中。这样一来,皇帝老儿才拍了板,从此把它归入了七律诗的行列。可见,清代编《全唐诗》时,是在没有办法的情况下以宋人严羽的意见姑且将这首诗归入七律诗中去的。 另外明人王世贞就明确指出:崔颢这首诗的“起法是盛唐歌行语”,这就等于说这首诗算不得七律。 因此,我认为,若按七律的格律要求,崔颢这首诗至少在以下几个方面是有违格律规范的:一是平仄不确,这表现在第一和第三句上;二是犯三平调,具体表现在第四句上;三是颔联未能对仗。因此,客观地说,崔颢这首《黄鹤楼》诗是算不得七律诗的。至于有人说,这首诗中还重复用了三次“黄鹤”,这也是律诗之大忌。对于这一点,我则不以为然。我认为,律诗确是忌用重字,但,这只是指的忌那种在意义上毫无变化的重字,意义毫无变化的重字,读起来枯燥无味,所以这才反对。但,律诗中有时是为了取得某种修辞效果,刻意使用重字,这则不在大忌和反对之列。例如,李商隐的“相见时难别亦难”、“一弦一柱思华年”、“一寸相思一寸灰”和他的《夜雨寄北》“君问归期未有期,巴山夜雨涨秋池。何当共剪西窗烛,却话巴山夜雨时。”元稹的“诚知此恨人人有”和“闲坐悲君亦自悲”。白居易的“一岁一枯荣”和他的《江南春》:“曾栽杨柳江南岸,一别江南两度春。遥忆青青江岸上,不知攀折是何人。”王昌龄的“秦时明月汉时关”等等。这一些,都是诗人刻意为之,且让人读了没有重复累赘之感,相反,加强了语势,造成了别有意韵的吟咏效果。而崔颢《黄鹤楼》一诗中的三个“黄鹤”,则同样是诗人诗情自然流溢而一意贯穿其间的语词,刻意重复连用。且这三个“黄鹤”又各有情态。首句中的“黄鹤”,乃是飞禽类称,兼有动态情状的实物;第二句中的“黄鹤”,则是与“楼”相连,是指的楼名,乃为静态胜迹;第三句中的“黄鹤”,则又一变而为静态之中的嗟叹。三个“黄鹤”,语词相同而意态却各不一指,令人读来意趣盎然。因此,这三个“黄鹤”,决不是违犯律诗重字大忌之赘词。这种现象,在唐诗中常有所见。因此,我认为,此首诗之不合律处主要即为我以上所归纳的三点。 既然这首诗有如此严重的违律现象,那么,为什么宋代的严羽还要说它是七律呢?我以我个人反复吟读的体会来试作一下不一定就是这样的可能原因的分析。一是按崔颢生活的年代,正是唐代诗律正逐步走向成形的年代,而崔颢这一首上一半不合律,而下一半基本合律的现象出现,则应该是可以理解的。宋元之际的方回,在其《瀛奎律髓》卷一中载李白《鹦鹉洲》诗:“鹦鹉东过吴江水,江上洲传鹦鹉名。鹦鹉西飞陇山去,芳洲之树何青青。烟开兰叶香风暖,岸夹桃花锦浪生。迁客此时徒及目,长洲孤月向谁明。”方回在此诗后评曰:“太白此诗乃效崔颢体,皆于五六加工,尾句寓感叹,是时律诗犹未甚拘偶也。”如果方回“是时律诗犹未甚拘偶也”的断语确是符合当时律诗写作发展的实际的话,那么此时的崔颢的《黄鹤楼》诗中有不对仗的现象,甚至有平仄出律的地方,这也便都不足为怪了,因为那时的律诗还正处于逐渐走向成形的特殊时期啊!因此我们便不能把崔颢的《黄鹤楼》诗不合律作为今天写律诗也可不合律的理由了!二则可能是诗人在吟咏这首律诗时,诗情勃发,一如行云流水,一泻千里,吟罢一看,有些字词却不合平仄律了,然而,若以平仄律改过,则原有的上好诗意又被毁殁破坏了,因此,诗人刻意破格,宁牺牲格律而不毁损诗意!这,就是我们常说的“不以律害义”。也许崔颢当时就是这个缘故。因此,我们说,写格律诗,如果碰上因律而毁坏诗意时,我们是可以以诗意为重,忍痛而将格律让位于其的。但,我这样说了,并不是就可成为有些反律派的口实而反过来说,既然如此,那我们写格律诗时当然也都可以违律了。因此在这个问题上,我的观点是,写格律诗时,若真正是为了“不以律害义”时,破格是可以的,但把“不以律害义”作为一种借口,甚至作为一面旗帜,而有企图地反对格律诗必须按格律写作的做法却是万万不可取的! 那么,崔颢的《黄鹤楼》诗在诗意上是不是真如严羽所说乃为唐人七律之第一呢? 请看郭绍虞先生在他的《沧浪诗话校释》一书中对严羽“唐人七言律诗,当以崔颢《黄鹤楼》为第一”这句话的评释吧!郭绍虞先生曰:“案沧浪此语,当以崔颢题诗,李白废笔,故推为第一。实则,‘蛾眉讵同貌而俱动于魄,芳草宁共气而皆悦于魂’,江淹《杂体诗序》已早言之,何必强作解事,定其压卷。故后人对《沧浪》此说,固有附和之论,亦多不同之见。明时何景明取沈佺期‘卢家少妇郁金香’一首为第一,所见与《沧浪》不同,亦同样难成定论。杨慎《升庵诗话》卷十谓:‘崔诗赋体多,沈诗比兴多,以画家法论之,沈诗披麻皴,崔诗大斧劈皴也。’此则调停附和之言。王世贞《艺苑卮言》卷四云:‘沈崔二诗固甚胜,百尺无枝亭亭独上,在厥体中要不得为第一也。沈末句是齐梁乐府语,崔起法是盛唐歌行语,知织官锦间一尺绣,锦则锦矣,如全幅何!’此又两不赞同之说。胡应麟潘德舆又以杜甫‘风急天高’一篇为第一,虽不见有人批评,要之论甘忌辛,好丹非素,各人所嗜不一,恐亦难得一致的论断。” 从这里,我们可以看出,各人嗜好不同,对一首诗的看法就必定不同,此所谓公说公有理,婆说婆有理也!况且,宋以后诗派林立,各自诗观不一,所谓兴趣说、格调说、神韵说、性灵说等等不一而足,诗观不一,对同一首诗的审美取向也就不一。因此,七律诗之第一,便这也第一那也第一,最终到底谁是第一呢?我的看法就是,谁都是第一,谁又都不是第一,因此只能这样说,他们各自都是最好的七律诗之一!崔颢的《黄鹤楼》当然也不例外,则是七律诗中最好之一也! 那么,崔颢之诗才是不是超过李白呢?这个问题实际上连小朋友都能回答。从总体上来说,李白的诗才和诗的成就当然是超过崔颢的。只是在《黄鹤楼》这首诗上,有后人发现,李白曾有过两首诗,一是《鹦鹉洲》,一是《登金陵凤凰台》,明显是模仿崔颢的《黄鹤楼》写法,便被后人说成比不过崔颢的《黄鹤楼》而已。看来李白读过《黄鹤楼》一诗,不然他不会写出有明显模仿崔颢写法痕迹的那两首诗。也许就因为有这两首模仿之作,后人便把李白和崔颢关联到了一起编出了许多故事来。那么,李白到底有没有到过黄鹤楼,到了黄鹤楼是不是真的题了“眼前有景道不得,崔颢题诗在上头”的那两句诗了呢?宋代的计有功在《唐诗纪事》一书中说:“世传太白云:‘眼前有景道不得,崔颢题诗在上头。’遂作《凤凰台》诗以较胜负。恐不然。”这段话一开头,就是“世传”二字。所谓“世传”,就是今天的“社会上传说”,“社会上传说”的事情可以是事实,也可以不是事实,传闻而已。再者,计有功这段话的最后三个字则又是“恐不然”!何谓“恐不然”?会不会就是对“社会上传说”的这件事打下的一个大大的“?”呢?另外,我还在今人陆家骥先生编写的《唐诗七律故事谈》一书中读到这样的一段话:“李白过武昌,登黄鹤楼,见周遭山光水色,欲吟诗激赏。及见崔颢题句,不同凡响,击节叹赏之余,遂赋打油诗以解嘲之:一拳锤碎黄鹤楼,一脚踢翻鹦鹉洲。眼前有景道不得,崔颢题诗在上头。”陆家骥先生肯定李白登过黄鹤楼,然而没有交代出处。最令人狐疑的是,宋计有功说李白在黄鹤楼上题了两句诗,陆家骥这里却出来了四句诗,到底是两句呢还是四句,这就从另一个角度告诉我们,社会上的这个传说可是有多种版本的呢!因此,我宁信计有功的“世传”和“恐不然”,而存疑陆家骥的肯定。因此,我认为,这乃是后人特别是宋人因喜欢崔颢的《黄鹤楼》一诗而为抬高崔颢的诗名而编撰出来的类似于“苏小妹三难秦少游”一般故事的趣话而已!于是,李白便被后人绑架,从此与崔颢紧紧地捆绑在了一起。当然,我并不排斥李白这次真的到过黄鹤楼,只是得拿出史实来,这样我才能真正地相信这个故事的真实性。而李白真正到过黄鹤楼有据可查的则是在后来的安史之乱时,他在那里写有一首七绝《与史郎中钦听黄鹤楼上吹笛》:“一为迁客去长沙,西望长安不见家。黄鹤楼中吹玉笛,江城五月落梅花。” 此文最后归结为一点,即:想通过崔颢的诗才超过李白的“事实”,想通过崔颢的《黄鹤楼》诗是唐七律第一的“事实”,想通过崔颢的《黄鹤楼》诗确实不合律的事实,从而来推导出“写律绝诗可以不遵平仄等格律”的观点,乃是很可笑且也完全是难以站得住脚的!不要说崔颢的诗才总体上没有超过李白,即使超过李白,也不能以此为口实,说写律绝诗就可以不遵格律。不要说《黄鹤楼》诗并非铁成的唐七律第一,即使真的是唐七律第一,也不能以此为依据,说明写律绝诗可违诗律。是的,写律绝诗是可以“不以律害义”,但绝不可反过来以“不以律害义”为幌子而反对遵律写律绝诗,更不可以以此为据而恣意妄为地恶意贬律、否律、损律和毁律! (刘源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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