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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3-2-18 18: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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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平平仄仄”变“平平仄平仄”,“仄仄平平平仄仄”变“仄仄平平仄平仄”。王力教授将这种变式称为平仄的“子类特殊形式”。他指出“此种特殊形式,一般人都认为‘拗句’(有些人甚至仅仅承认这是‘拗’,除此之外不称为‘拗’)。谈‘拗救’的人,自然也把它认为本句拗救:腹节上字该平而仄,是拗;腹节下字该仄而平,是救。但是,如果‘拗’的意义是‘违反常格’,则是否该称为‘拗’尚有问题;因为这种形式常见到那样的程度,连应试的排律也允许用它(例如元稹《河鲤登龙门》:‘回瞻顺流辈,谁敢望同升’),实在不很应该认为变例(叫做‘特殊形式’也是不得已的)。它竟可认为b式的另一式,‘平平平仄仄’和‘平平仄平仄’是任人择用的。不过,在另一个观点上,也可以认为‘拗’;近体诗的出句和对句本该是平仄相对的,尤其是节奏点;现在出句的第四字和对句的第四字(七言则为第六字)都是平声,就该算是不合常规,也就可以叫做‘拗’。如果要叫做‘拗’的话,我们建议叫做‘特拗’”。(见王力《汉语诗律学》(修订本)第一章 第九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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