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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梅花山人

孤平拗救探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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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7-3-17 22:07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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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7-3-17 22:41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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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3-18 01:26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三羊 于 2017-3-18 02:59 编辑
苏星空 发表于 2017-3-17 12:39
欢迎三羊!

好,这是结论。但所依据的是什么。  即,此理论所依据的是什么? ...

探索与研究近体诗的声律标准,
一是【科举省试帖】作品,
二是【元競诗脑髓】理论。


近体诗的声律标准,以官方试律诗为依据,清朝时期与唐朝时期,是截然不同的两套理论!

从五言单句的律化来论,唐朝是【四声25法】,清朝是【平仄24法】。

唐朝【四声25法】,律句有四大类:
〇平〇〇仄,
〇仄〇〇平,
〇仄〇〇仄(25俩字,不可同上同去同入),
〇平〇〇平。

唐朝【四声25法】,律句有四大类,依据24是否同平和同仄,有分为八个亚类:
〇平〇仄仄,
〇仄〇平平,
〇仄〇平仄(25俩字,不可同上同去同入),
〇平〇仄平。

〇平〇平仄,
〇仄〇仄平,
〇仄〇仄仄(25俩字,不可同上同去同入),
〇平〇平平。

清朝【平仄24法】,律句有四大类:
〇平〇仄仄,
〇仄〇平平,
〇仄〇平仄,(由于清朝是平仄24法,25俩字不再忌讳同上同去同入)
〇平〇仄平。

24同平或同仄句,唐朝科举试律诗,在《文苑英华》收录的258首中,平均每三首,就有一个【24同平或同仄句】。与此相反,在清朝科举的试律诗里,则找不到24同平或同仄句。

由此可知:
近体诗的声律标准,清朝【平仄24法】,是唐朝【四声25法】的继承与发展。单从24同声句来说,唐朝不忌清朝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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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3-18 02:49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三羊 于 2017-3-18 03:00 编辑
潭州雨梦 发表于 2017-3-17 19:30
所谓24法实为245法,近体诗(五言)岂有第五字不论的道理?三羊強调25法,少一个限制条件,固任何滥句无不合 ...

三羊的所谓【平仄24法】,也即明朝真空和尚的【一三五不论二四六分明】。
从律句的判定来说,第五字与是否律句,一点瓜葛也没有!只要24交替,就是律句。例如:
〇平〇仄〇
〇仄〇平〇
正因为【第五字与是否律句,一点瓜葛也没有】,才有了【〇平〇仄〇】或【〇仄〇平〇】,【既可以使用于韵脚句,也可以使用于白脚句】的可能性或自由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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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3-18 02:50 | 显示全部楼层
苏星空 发表于 2017-3-17 20:29
灼见!
是这样,对五言律诗来说,所谓24法实为245法。

可见24楼,三羊回复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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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3-18 02:51 | 显示全部楼层
梅花山人 发表于 2017-3-17 22:07
三羊先生指的是唐朝科举试律诗律句的声律标准,当然,我们知道这个标准是三羊先生的个人发现,哪么,请问 ...

当然一回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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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3-18 03:04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三羊 于 2017-3-18 03:07 编辑
梅花山人 发表于 2017-3-17 22:41
其实我们从调声三术中可见的是,初唐就已经有了粘对和平仄的意识,如其一,换头者,粘对的规则很明显,所举之诗例也与近体无异,但是,此换头并未对句数有限制,所以我们可以在初唐诗中可以找到比较多的三韵、五韵、六韵等与近体限定绝句为二韵、律诗为四韵的诗来;
如其二,护腰者,平仄的意识是有的,但还不完全,护腰之仄声还得细辩上去入,这不是四声四元的最好明证么;至近体只讲平仄,这样的护腰有其参考价值,但对于‘然同去上入则不可用’的说法就不太适用了

【调声三术】,出自元競的《诗髓脑》。
永隆二年(681)八月朝廷颁布《条流明经进士诏》,以诏令将科考试律固定下来。诏令云:“自今已后,考功试人,明经每经帖试,录十帖得六已上者,进士试杂文两首,识文律者,然后并令试策。”

麟德元年(664)上官仪被害,元兢麟德末年(665)后遭贬至蓬州。元兢的《蓬州野望》为证,元兢《诗髓脑》不会早于665年。

元兢体系的形成与流行,当在初唐(666-681)15年之间。
元兢体系的形成,最早不会早于唐高宗李治的乾封元年(666),
元兢体系的流行,最晚不会晚于唐高宗李治的永隆二年(6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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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3-18 04:14 | 显示全部楼层
梅花山人 发表于 2017-3-17 22:41
其实我们从调声三术中可见的是,初唐就已经有了粘对和平仄的意识,如其一,换头者,粘对的规则很明显,所举之诗例也与近体无异,但是,此换头并未对句数有限制,所以我们可以在初唐诗中可以找到比较多的三韵、五韵、六韵等与近体限定绝句为二韵、律诗为四韵的诗来;
如其二,护腰者,平仄的意识是有的,但还不完全,护腰之仄声还得细辩上去入,这不是四声四元的最好明证么;至近体只讲平仄,这样的护腰有其参考价值,但对于‘然同去上入则不可用’的说法就不太适用了

换头、护腰、相承,元競的【调声三术】:

【护腰】和【相承】,并不被官方科举所认可或采用。这个问题,可以从《文苑英华》收录的458首省试帖里得到确凿的证明。
【换头】,包括换联头和换句头两个内容。所谓【换联头】或【换句头】,都是声调二元化,也即【上句与下句】或【上联与下联】的两个第二字,必须是【一平一仄】或【一仄一平】的对立。平仄换句头的理论,被官方认定。在《文苑英华》收录的458首省试帖里,没有一个不是【平仄换句头】的例子。不能【平仄换联头】的,数量虽少,并非等于没有。能够完全【平仄换联头】的,叫【换头体】;不能完全【平仄换联头】的,叫【折腰体】。【换头体】与【折腰体】,是从联间声律上分出的两个类别,【换头体】与【折腰体】,本身并无伯仲或好孬之分!究其道理,既如同首句押韵和不押韵,也好似平韵诗与仄韵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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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3-18 11:17 | 显示全部楼层
三羊说:“探索与研究近体诗的声律标准,一是【科举省试帖】作品,二是【元競诗脑髓】理论。”
请首先说说:二是【元競诗脑髓】理论。----即:唐朝科举试律诗律句的声律标准是:四声25法;的 理论 依据。

点评

唐·元競《诗髓脑》 ●调声 ●对属 ●文病   一、平头。   二、上尾。   三、鹤膝。   四、蜂腰。(蜂腰诗者,五言诗一句之中,第二字不得与第五字同声。言两头粗,中央细,似蜂腰也。诗曰:“闻君爱我甘,  详情 回复 发表于 2017-3-19 02: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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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三羊 于 2017-3-19 02:08 编辑
苏星空 发表于 2017-3-18 11:17
三羊说:“探索与研究近体诗的声律标准,一是【科举省试帖】作品,二是【元競诗脑髓】理论。”
请首先说说:二是【元競诗脑髓】理论。----即:唐朝科举试律诗律句的声律标准是:四声25法;的 理论 依据。

唐·元競《诗髓脑》

●调声
●对属
●文病
  一、平头。
  二、上尾。
  三、鹤膝。
  四、蜂腰。(蜂腰诗者,五言诗一句之中,第二字不得与第五字同声。言两头粗,中央细,似蜂腰也。诗曰:“闻君爱我甘,窃独自彫饰。”)“君”与“甘”非为病;“独”与“饰”是病。所以然者,如第二字与第五字同去上入,皆是病,平声非病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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