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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来芳姐是曲解俺滴意思了。俺并不是说一苇没有解读清楚姐的词义,而是批评没有按原创滴意思去修改而已。俺一直认为,改自己的词也好,改人家的词也罢,必须要忠于原创的思想,若无此立场的话,即使改得再好,俺也不会用。因为那违背了写词的初衷。“文章体制本天成,只让通才有性情。”不管是创作,还是心路,俺觉得都不能少了性情二字。心路就照着自己的感悟去发挥,创作就先使入戏,然后再按戏里心路去发挥。而这首词里一苇的结和姐的结是表达的两种心情,一苇的透露着一种曙光在前途的希望,是阳光的,而姐确是一种茫然不知的心境,如果这样也可以互换的话,那只能说明一点,就是,姐的这词本身的思想就是混乱的,随意的,也是没有自我的。是为创作而创作,那就是,本身立意不明,到时看怎么文采斐然再怎么发展,那么这样的话,个人觉得就没有写词的意义了,且也无法去进步了。其实,有时,无法找到合适的手法去表达自己原本的意思是常事的,能改好是最好,若不能改,俺宁愿先放着。俺始终信奉“尖叉竞病全无碍,怕读人间趁韵诗。”比如,俺在这求砖滴那篇上海之旅,第三联合掌可以说是律对中硬伤的,不仅一苇和梅岭兄提出了批评,其实,俺自己也是知道的,但是,如果要俺违背初衷去改,俺宁愿不改。当然,如果有更好的表意方式,俺是肯定会乐于修改的。但是,不违背初衷是必须遵守的原则。只能在表意上不断提高,诗词才能进步,而不能这个表意表不清楚,那就换一个意境去迎合,去将就的。当然,这也只是俺个人的浅见,芳姐及大家也许不会赞同,但既然是百家争鸣,大家又都是朋友,那俺也就直抒己见了。若有不同意见,欢迎再做探讨!:Z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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