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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
发表于 2017-2-14 17: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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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没否定差异性,可这种差异性与陆法言等人的所谓注音原理没有一毛钱的关系。
事实上,历朝历代的官话亦即读书音无论谁人注音无论怎样注音,天南海北的人们读出的实际音效都是各异的,后世不同时代亦然。这绝非正音厘定者允不允许的问题,二者没有因果关系。
唐诗是能读能诵能吟能唱的,起码在读书人阶层和诗者群体中是这样,现在一些人动辄妄言传承,那么起码在体现诗尤其是格律诗音乐美方面,最应该传承的就应是唐宋诗词读诵吟唱的优良传统。
当然,由于时过境迁,现阶段我们完全可以退一步两步说话,然而无论如何,诗总是要读一读的,尤其是格律诗,否则何以体现其相对其它诗体而言无以伦比的音乐美呢?
商榷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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