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诗词

 找回密码
 立即注册
搜索
楼主: 征服

略说一首五律的用韵

   关闭 [复制链接]
头像被屏蔽

21

主题

1360

回帖

3685

积分

高级会员

Rank: 4

积分
3685
发表于 2017-2-12 19:38 | 显示全部楼层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92

主题

1828

回帖

8183

积分

金牌会员

Rank: 5Rank: 5

积分
8183
发表于 2017-2-12 19:51 | 显示全部楼层
梅花山人 发表于 2017-2-12 19:30
律体就不可以打油么?真是滴
我明确靠诉你,我不是任何人的马甲。
作为一个版主,法师不要无中生有,你 ...

平平仄仄平,仄仄仄平平。  
仄仄平平仄,平平仄仄平。  
平平平仄仄,仄仄仄平平。  
仄仄平平仄,平平仄仄平。

又葬花 仄平仄仄平 累至日西斜 通仄仄平平  
征服似数 平仄仄平仄 搓跎可有些 平平仄仄通  
闲来义 通平?平仄 死去恨篱巴 仄仄仄平平
若作香江客 仄仄平平仄 气醒陈白沙 仄通平仄平

两字孤平。扯诗两字出律

点评

法师依据的哪家学说?不知王力的学说孤平只出现在韵句平平仄仄平之韵句之理么?向晚意不适出不出律? 扯诗两字出律,看来法师是真不懂准律句平平仄平仄了,拜托去读一下王力的汉语诗律学  详情 回复 发表于 2017-2-12 20:05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92

主题

1828

回帖

8183

积分

金牌会员

Rank: 5Rank: 5

积分
8183
发表于 2017-2-12 19:59 | 显示全部楼层
梅花山人 发表于 2017-2-12 19:38
再明确告诉你,我是原中诗论坛百家版块的版主之一若兰1,虽与针版有过矛盾,但矛盾归矛盾,终非敌我矛盾, ...


原来您就是大名鼎鼎的原中诗论坛百家版块的版主之一若兰1?失敬失敬。恕我眼拙,以后常来玩。

点评

不客气,都是文友,有空定会多多叨扰,网握,问好  详情 回复 发表于 2017-2-12 20:11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头像被屏蔽

21

主题

1360

回帖

3685

积分

高级会员

Rank: 4

积分
3685
发表于 2017-2-12 20:05 | 显示全部楼层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头像被屏蔽

21

主题

1360

回帖

3685

积分

高级会员

Rank: 4

积分
3685
发表于 2017-2-12 20:11 | 显示全部楼层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头像被屏蔽

172

主题

6055

回帖

1万

积分

金牌会员

Rank: 5Rank: 5

积分
16952
发表于 2017-2-12 20:16 | 显示全部楼层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头像被屏蔽

172

主题

6055

回帖

1万

积分

金牌会员

Rank: 5Rank: 5

积分
16952
发表于 2017-2-12 20:21 | 显示全部楼层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92

主题

1828

回帖

8183

积分

金牌会员

Rank: 5Rank: 5

积分
8183
发表于 2017-2-12 20:40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如观 于 2017-2-12 23:26 编辑
针叶林 发表于 2017-2-12 20:16
征服似无数 平仄仄平仄  
----仄脚句无孤平之论。
闲来扯诗义 平平仄平仄


谁说仄韵脚无孤平之说了?仄仄平平仄   

这句只允许第四字改用仄声或是第三、四字同时用仄声。即(仄)仄平仄仄,或是(仄)仄仄仄仄。并且要在对句的第三字用平声来补偿,即(平)平平仄平。

仄仄仄平仄,这种只改第三字的句子,这种句子应该属于半拗句,可救可不救。但是为了完美应该去救,但是他的对句“搓跎可有些 平平仄仄通”也没见拗救。

这种闲来扯诗义 通平仄平仄       把该用平平平仄仄的地方改为了平平仄平仄,对句中死去恨篱巴 仄仄仄平平 也没见拗救。





点评

不允许仄仄仄平仄,这种只改第三字的句子,这种句子应按孤平算。并且他的对句“搓跎可有些 平平仄仄通”也没见拗救。 这种“闲来扯诗义 平平仄平仄”属于半拗句,到是可救可不救,但是真正从完美出发,还是应该去救  详情 回复 发表于 2017-2-12 21:05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头像被屏蔽

172

主题

6055

回帖

1万

积分

金牌会员

Rank: 5Rank: 5

积分
16952
发表于 2017-2-12 21:05 | 显示全部楼层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215

主题

1110

回帖

4638

积分

高级会员

Rank: 4

积分
4638
 楼主| 发表于 2017-2-12 21:24 | 显示全部楼层
针叶林 发表于 2017-2-12 13:44
瑞丰堂先生原玉:
平生格局小,未用大人望。
耕种三分地,维修一院墙。

你再回头好好看看主帖中附录的几个答帖,那不都是依原玉韵吗?唯独那首记梦无法附上原玉,那是因为瑞丰堂先生贴在“中国当代律体韵文名家(添加中,新增针叶林)”下的原帖连同主帖一起被你删除了。我曾在本版提起投诉,结果投诉帖也被你删了,不得已才就此事在建议申诉版块向站方提起投诉,你自己可以去看,诗友们也可以去看,一看便知谁在扯谎。事实俱在,狡辩何益?为了本版的切磋交流环境,为了襄助香港诗词论坛尽快做大做强,请你走出小我,融入大我,端正态度,老实认错为盼!

点评

继续无理狡辩!瑞丰堂的跟帖已发截图(见沙发),何时删除?  详情 回复 发表于 2017-2-12 21:31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手机版|小黑屋|粤ICP备18000505号|粤ICP备17151280|香港诗词

GMT+8, 2025-4-30 12:03

Powered by Discuz! X3.4

© 2001-2017 Comsenz Inc.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